子云:“小人贫斯约富斯骄;约斯盗,骄斯乱”礼者,因人之情而为之文,以为民坊者也。故圣之制富贵也使民富不足以,贫不至于约,贵不慊于,故乱益亡。子云:“贫好乐,富而好礼,众而以者,天下其几矣。《诗》:‘民之贪乱,宁为荼毒』”故制:国不过千乘,城不过百雉,家富不过百。以此坊民,诸侯犹有畔。
成帝在石,任讓在帝前侍中鐘雅、右將軍劉超。帝曰:“還我侍!”讓不奉詔遂斬超、雅。平之後,陶公讓有舊,欲宥。許柳兒思妣至佳,諸公欲之。若全思妣則不得不為陶讓,於是欲並之。事奏,帝:“讓是殺我中者,不可宥”諸公以少主可違,並斬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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