範宣年八,後園挑菜,傷指,大啼。問:“痛邪?答曰:“非為,身體發膚,敢毀傷,是以耳!”宣潔行約,韓豫章遺百匹,不受。五十匹,復不。如是減半,至壹匹,既終受。韓後與範載,就車中裂丈與範,雲:人寧可使婦無(巾軍)邪?”範笑而受之
荀奉與婦至篤冬月婦病,乃出中自取冷,以身熨之婦亡,奉後少時亦。以是獲於世。奉曰:“婦德不足稱當以色為。”裴令之曰:“乃是興到事,非盛言,冀後未昧此語”
桓宣命袁彥伯北征賦,成,公與賢共看,嗟嘆之。王珣在坐:“恨少句,得‘’字足韻當佳。”即於坐攬益雲:“不絕於余,泝流風獨寫。”謂王曰:當今不得以此事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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